2020年全省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正式启动
来源:陕西省林产品质检与产业作者:日期:2020/03/31 浏览:
根据中省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动态监管,及时了解掌握全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切实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陕林策字[2019]281号),对2020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进行了部署。
通知强调,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依法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该项工作已纳入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评议考核范围,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食安委分别负责考核。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监管责任,坚持产管并重,强化全程管控,认真排查辖区内食用林产品安全风险,切实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全面掌握本辖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确保林产品质量安全。
通知要求,我省食用林产品安全监测工作由陕西省林产品质检与产业服务保障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具体实施。监测单位要按照监测方案开展工作,要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抽样检测科学性、公正性和真实性。省级监测抽样检测所需费用从专项经费中列支,不得向被抽检单位收取任何费用。监测单位要对抽样检测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形成总结分析报告,及时报送省林业局。
2020年全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产品以核桃、鲜枣、花椒、板栗、山杏等为主,兼顾重点区域农业投入品、产地土壤和朱鹮栖息地土壤,监测对象主要为食用林产品企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和种植大户。监测任务在全省范围内具体安排为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质量安全监测950批次,专项监测80批次,林地土壤安全监测470批次,朱鹮栖息地环境监测100批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配合省级抽检工作,确保监测任务顺利完成。各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级监测计划。(来源:陕西省林产品质检与产业服务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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