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自2015年启动实施国有林场改革以来, 围绕“保生态、保民生”目标,加快改革步伐,并于2018年10月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持续推进改革深入落实。 公益属性得到落实。全面落实定性、定编、定经费“三定”,原6个额拨款、7个差额拨款、15个自收自支林场全部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并审批核定事业编制1047个,工资、年金和“五险一金”费用全部由各级财政全额负担,职工人均年收入增加至5.27万元。市属辛家山、马头滩林业局定性为公益性企业,参照公益服务事业单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公益林管护,职工人数520人中纳入财政定补298人,职工人均年收入增加至4.96万元。 森林保护培育加强。全市国有林场改革中围绕天保公益林、三北防护林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强化工程造林、科学营林、严格保护等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培育进一步加强,森林面积和蓄积稳步增长。改革实施以来全市森林面积较改革前增加了23万亩,森林蓄积量较改革前增加了320万立方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26%,居关中各市之首。预计到2020年森林面积再增加2万亩、森林蓄积量再增长80万立方米。 职工权益得到保障。28个国有林场职工工资由财政全额拨付发放,纳入财政予以保障金额10493.95万元;2个市属公益性企业人员经费按规定每年财政定补资金1000万元,符合条件的职工全部缴纳了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消除林场贷款1483.506万元,下拨中央财政改革补助资金计划6996.3万元,为职工补缴了社保等历史欠账,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 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国有林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了各级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争取实施了重点林区管护站“十线百站” 提升改造工程,认真实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完成了 陇县所有国有林场管护站、扶风野河林场林区道路硬化建设和一批林场饮水、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有林场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森林资源保护条件持续提升,林场面貌焕然一新,保障了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职工队伍更加优化。通过改革,28个国有林场和2个市属企业共设置岗位1578个,富余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林业产业转岗就业、内部退养等途径,全部得到妥善安置。同时制定了新进职工招聘办法,完成了新进人员的资格标准和准入制度,采取了社会招聘和参加考试招聘相结合的方式,选拔专业对口的优秀人才。2015年以来,通过公开招聘考试进入林场7人,硕士1人、本科5人、大专1人。 管理体制不断规范。按照政事分开要求,重新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证书申领,国有林场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成立了“宝鸡市国有林场管理站”,建立了林场、管护站、职工三级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实现了市、县两级国有林场公益林管护监管体制全覆盖。编制国有林场经营方案,确立了国有林场建设的新定位、新目标和新任务,推进国有林场持续健康发展。(来源:宝鸡市林业局 编辑:李炜 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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